党纪学习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纪学习教育 > 正文

孔祥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几点体会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08

当前,在全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重点学习内容。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并作多次宣讲后,我有几点比较深刻的体会,分享出来供大家参考。

对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基调,有几点印象深刻。一是党的十八大结束之后,迅速推出八项规定,改进党的作风,奠定各项从严的基调,并且将党的十八大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条例》中“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后各项从严的态度。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无视这个重要节点,顶风违纪,势必成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对象。

二是《条例》的修订体现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自从1997年颁布试行版,并于2003年正式颁布后,十余年的时间没有修订。但进入新时代后,已经修订三次,频率明显加快,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修订《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新修订的《条例》非常重视政治纪律问题,把政治建设摆在更突出的位置。遵守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他指出,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其他问题则不加以追究,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所谓的仕途,为了自己所谓的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等等(七个有之),必须上升到党纪国法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

如何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条例》?党员同志们正在以各种方式、不同角度学习《条例》,如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新旧对照学、带着问题学、结合现实学、结合自身专业学,等等。在多次的宣讲活动中,感觉如下几个角度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从党的优良传统看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革命年代,毛泽东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言论;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总结党成立以来28年的革命经验时指出,“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也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当我们寻求中国共产党的成功之道的时候,倡导的是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去加以深刻领悟;现在深化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上述路径仍然值得遵循。

二是从政党的横向比较看待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及其优势。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原创性地提出了“大党独有难题”的新观点。他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他在讲话中多次提出,要以其他国家的大党兴衰史为借鉴。如前苏联共产党在所谓“公开性”“民主化”的口号下,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允许党员公开发表与组织决议不同的意见,实行所谓各级党组织自治原则,结果是苏共党内从思想混乱演变到组织混乱,最后这个有着九十多年历史、连续执政七十多年的大党老党轰然倒塌了。习近平总书记认为苏共丢失了政权、丢失了自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结果就成了乌合之众。

另一个可以作为比较和借鉴的是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当年国共两党都曾是革命党,都有成员急剧扩充、素质堪忧的阶段。但中国共产党通过三湾改编、古田会议、延安整风等确立了政治上建军、思想上建党等原则,纠正了党内的一些不良风气,才逐步实现党的团结统一的。而国民党的自身建设则出现问题,如国民党主席蒋介石1939年3月2日的日记中有他亲拟的问卷,要求党员回答,其中包括:本党为何组织、宣传、训练都比不上共党?本党党员为何不肯深入民众做基层工作?本党为何不能掌握青年?大学教员为何要反本党?调查问卷背后正印证了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独特优势。

三是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深化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所有党内法规的源头,是制定一切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中监督保障类中的一项,其源头也是来自于《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和理解《条例》,可以去看看这个根本依据。另外,《条例》本身更多是条条框框和技术层面的规定,其背后的深远用意和目的等,很多都可以从习近平总书记诸如《论党的自我革命》中的报告和讲话中找到答案,值得去认真学习和研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党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最终目标还是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实际行动,对《条例》的学习也不外乎此。《条例》所涉及的违纪行为离我们每个党员并不遥远,有的老师总结出《条例》所涉及的诸多场景,如课堂上、网络上、工作上、私人生活领域等等,皆有可能触及《条例》所涉及的违纪行为。通过学习《条例》,有助于在各位党员心中确立起底线意识和边界意识,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党员,并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贡献绵薄之力,如此,这场学习教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本文刊发于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762期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孔祥宇)

编辑 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