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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座谈会

来源:科研处   3-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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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杨科)3月22日,我校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围绕新时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进行座谈。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牛青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我校党委书记胡明,我校校长马怀德,我校副校长冯世勇、时建中、常保国参加座谈。会议由时建中主持。

(胡明致辞 摄影 卢云开)

胡明在致辞中指出,《意见》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加强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理论的行动纲领,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胡明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认识和体会,一是出台《意见》意义重大,新时代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要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二是落实《意见》责无旁贷,应当深刻领会《意见》与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的内在联系和发展逻辑,做到思想再统一、任务再聚焦、行动再发力,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把握系统性协同性、凸显创新性示范性,一体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见实见效;三是围绕《意见》形成合力,《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期待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尽快发挥作用、法学教育协同育人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国法学教育资源平台早日建立起来,合力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熊选国讲话 摄影 卢云开)

熊选国指出,《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高度,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等,为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难得机遇。《意见》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体系构建,系统阐述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三大体系”,部署“三大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突出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学教育的管理指导,推动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党中央关心、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自身发展面临的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提升水平。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明确路线图和施工图,强化重点突破,抓好任务落实。要发挥法学院校主体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创造性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要推进协同育人,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院校双向交流互动,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更好融合发展。

(李勇讲话 摄影 卢云开)

李勇指出,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意见》为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实践遵循。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结合,共同推进法治人才建设,一要坚持政治引领,贯彻讲政治的根本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阵地;二要坚持以我为主,着力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立足中国实际,突出实践导向,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文化,解决中国问题;三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升法院干警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加专家学者的实务工作经验;四要坚持自信开放,积极搭建国际司法合作平台,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对外传播,提升中国法治体系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以丰富司法实践,助力理论研究,为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万春讲话 摄影 卢云开)

万春指出,《意见》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见》不仅是新时代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要指南,也是法治工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遵循。《意见》在“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完善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健全法学体系”“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实施”等部分中,都对法治工作部门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求我们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统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用好研究平台为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服务保障,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建设,合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二要加大教学实践基地和实践教学研究资源供给,助推检察学进课堂,发挥好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桥梁作用;三要完善新时代法学教学体系,建立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资格衔接机制,推动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与法学院校课程库、师资库、教材库共享;四要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助力提升法学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动法学院校专家到检察院挂职,健全检察人员到高校兼职机制;五要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地生根。

(景汉朝讲话 摄影 卢云开)

景汉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取得了重要成就。同时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意见》出台是历史性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现实针对性。在中国式现代化历史方位上,要深刻理解其出台的背景和深意,才能真正把握《意见》对新时代深化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发展的要求。二是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历史性突破,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通过深入学习《意见》,理解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发展的各项要求,可以发现实现自主性以推进法治现代性是《意见》贯穿始终的基本逻辑。这要求我们挖掘基于本土的时代性法学问题,来实现中国法学理论的弯道超车。《意见》对法学院校的教育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从本土实践中提炼出具有独特思想内涵和时代内涵的学术命题和学术观点,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三是以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指引和推动《意见》落实落地。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相应研究平台,创新体制机制,畅通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部门与法治实务部门的沟通渠道,充分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在法治实践中提炼升华标识性学术概念和学术话语体系,打造出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

(牛青山讲话 摄影 卢云开)

牛青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意见》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引领,从法治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握《意见》关于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各项标准。我们要明确现代性的时代需求,从新的实践经验和时代特征出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充足的智力和人才支持。抓住“构建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个重点,树立中国法治文明的自信,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培养解决本土问题和时代问题的法治人才。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历史悠久,卓尔不群。中国的法治文明曾经引领世界法治文明,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在新时代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必须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精深,树立中华法治的强烈自信。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从原创性概念的范畴进行深入研究,创造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成就。

(臧铁伟讲话 摄影 卢云开)

臧铁伟指出,中国政法大学举办此次座谈会,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法治中国建设理论基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时代新征程的立法任务,加强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与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法学理论研究是一项薪火相传的事业,一代又一代学者秉持学术报国的信念,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面向未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使命更光荣,我们将与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一道,紧跟时代步伐,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高质量立法工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座谈会上,来自北京多所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表示贯彻落实《意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基础理论的研究优势,突出重点积极建设新型学科,巩固北大法学院教学的优势和特色,积极培养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表示协调好传统学科的发展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之间的关系,对于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在健全法学教学体系上,为解决中国问题开设相应的实践型的教学十分重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表示《意见》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制定全面贯彻两办文件的行动方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表示要重视发挥法学院校在贯彻落实《意见》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深层次的背景,要结合时代性研究对创新的要求来破解实践中的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表示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要研究一套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同时要适应现在国际斗争的需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表示贯彻落实《意见》,要加强政治引领、立足中国社会、聚焦数字时代,注重防控风险。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米良分享了北外法学院结合多语种优势,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的努力与尝试,并表示将继续加强和法大的合作。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敦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服务国家战略需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促进法学评价体系的完善。

(马怀德作总结 摄影 卢云开)

马怀德在总结中指出,今天的座谈会做到了三个“第一次”,一是《意见》发布之后,第一次由起草《意见》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文件进行权威解读;二是法学界和实务界领导专家第一次齐聚法大,共同探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三是首都法学院校负责同志第一次共同交流贯彻落实《意见》,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意见》政治站位高,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它的出台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因此,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是当前和未来法学院校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法学理论研究最重要的工作。座谈会上各位领导专家的意见对学校有很大帮助,是我们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指导,我们会进一步学习消化,形成具体方案。当前,法学教育发展和法学理论研究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目前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进高校、新兴学科的建设、涉外法学人才培养、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学教育的衔接、构建新的法学评价体系等方面还需要各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依法治国办发挥宏观指导作用。教育主管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和高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将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为全面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崔占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周昂,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陆宇峰及我校专家学者出席座谈会。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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